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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 杰出人才
EB-1A 杰出人才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移民法规定的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该类别每年占美国职业移民全球移民签证配额总数的28.6%,约为4万张移民签证。EB-1A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杰出能力的外籍人才。根据联邦移民法,申请人不需要有特定的雇主,也没有英语水平、学历和年龄等限制,因此越来越受到中国杰出人才的青睐。
申请条件
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或满足条件中的至少三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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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申请人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性奖项,以证明自己的杰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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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申请人拥有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经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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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报道 :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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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鉴定 :在其领域內,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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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在科学、教育、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內,曾经作出过独创性的、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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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文章 :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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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作用/关键作用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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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或展示: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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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 :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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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成功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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