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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4 宗教移民
EB-4 宗教移民
EB-4宗教人士移民是一种基于潜在工作机会的职业移民。在提交I-360表格之前和期间,外籍宗教人士无需在美国为潜在雇主工作。申请人必须拥有在同一教派工作的2年经验,但这2年的工作经验不必来自潜在雇主。虽然外籍人士可以自己申请EB-4宗教人士移民,但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潜在雇主代为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EB-4宗教人士移民时,雇主与该外籍员工都必须满足一定要求。移民局一般会从下面这几个方面判断雇主是否是真正的宗教机构以及该外籍人士到达美国之后是否会真正履行宗教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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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所属的宗教教派在美国有非营利的宗教组织机构,如教会、寺庙、清真寺等。外籍人士到美国从事全职有偿的宗教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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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在提出宗教移民申请前的最近2年内,是其信仰的宗教教派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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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申请来美的真实目的是为美国境内非盈利宗教组织或美国境内的宗教派别附属的组织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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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提及岗位的相关工作是申请人14岁以后从事的,且在提出此次签证申请前至少已连续在该宗教团体内工作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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